根据202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规范做好2020年度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培养优秀中医药人才等有关工作,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管理效率和实施效率,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征求各方专家意见,制定本指南。
一、专项实施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体现中央财政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政策关怀。
二、支持方向
根据专项总体目标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2020年度中医药传承创新专项重点支持以下项目:
一是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促进中医药文化交流,且意义重大的项目。二是积极参与政府智慧医疗平台的项目。三是具备坚实工作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和可持续发展前景,并有专门的人才梯队、学术带头人或复合型人才队伍。
四是鼓励承担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或其他国家级重大专项工作的中医药机构申报项目。
三、申报范围及内容
2020年度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分为2个申报类别,具体如下:
(一)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建立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中医药人才培训机制。支持有基础、有条件的民间中医药机构,通过多种合作的形式,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文化交流多途径综合传播模式,扩大中医药海内外影响力。
2020年度专项将支持约20个本类项目。优先支持已列入济世中医网重点推送的中医药项目。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
支持行业内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通过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成果推广项目认证的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辐射效应。
2020年度专项将支持约10个本类项目。侧重支持济世中医网推介的优秀成果,每个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医药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项目申报机构应开展五年以上中医药相关工作,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技术、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项目负责人应担任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位,且具有《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成果推广项目认证书》和《全国中医药优秀人才证书》,具有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了解中医药发展趋势。
4、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前文所述的支持方向和要求,且立项依据充分。所申报的项目应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有相关协议,有明确的项目目标和合理的实施方案,项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明确。
5、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项目实施年必须完成向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甄选评审委员会推荐全国中医药优秀人才50名。
6、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项目实施年必须完成向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甄选评审委员会推荐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成果推广项目认证30个。
(二)项目申报和推荐的责任与义务。
1、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
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并保证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申报项目建议时,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故意在项目申报中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项目申报。
所申报项目如通过评审立项后,须严格遵守所有有关规定。
2、推荐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北京济世中医药科学研究院
五、申报办法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具体流程说明如下:
(一)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首先登陆济世中医网下载相关申报资料和表格。
网址:https://www.jishizy.com/
(二)网上申报。
申报人必须以2020度指南附件中的《中医药传承创新财政补贴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1、附件2,可在“工作平台”下载电子版表格)为填报模板,不可自行修改,在“工作平台”上传《项目申报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如有需要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仅限50M内的压缩包文件)。
(三)网上审核。
北京济世中医药科学研究院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初筛,遴选不超过20个备选项目,并将其信息统一填写到一张《2020年度中医药传承创新补贴项目推荐表》中(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3),扫描PDF版需在“工作平台”进行审核时上传提交。
(四)填报时间。
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时间为:2020年4月1日00:00-4月30日17:00。为避免网络拥挤,请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密切沟通,合理安排填报和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网上申报材料上传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及《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留存存档。
(六)形式审查
收到申报材料后,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甄选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进入后续评审环节,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专项补贴主管部门: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评审办。
(二)委托管理部门: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甄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暂挂靠北京济世中医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10-53513126
联系人曹煜:13601123247
附件:
1.《中医药传承创新专项补贴项目申报书》(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
2.《中医药传承创新专项补贴项目申报书》(中医药秘方(绝技)优秀成果项目)
3.《2020年度中医药传承创新专项项目推荐表》
全国中医药秘方(绝技)甄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